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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海網(微博)6月10日訊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弊案,再度讓產官學界共犯結構曝光,臺北地檢署有意循南港展覽館弊案中力麒建設前董座郭銓慶的模式,策動遠雄大老闆趙藤雄轉為污點證人,不過,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林俊儀指出,檢方絕不會以八德案為滿足,趙想當污點證人就得讓未曝光大咖貪官見光死。
  林俊儀指出,污點證人源於“證人保護法”規定的概念,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必須供出與案情有重要關係的待證事項,或其他共犯的犯罪事證,使檢察官得以追訴該案共犯,並以檢察官同意為限,才得以獲減輕或免除其刑。
  八德案難再有貢獻
  林俊儀說,能否讓被告轉為污點證人,同意權在檢察官手上;若檢察官認為被告供述有“重大”價值,才可能讓轉污點證人。
  他表示,由於前北科大教授蔡仁惠已坦承行賄葉世文,並供出還有其他案也有行收賄之事,趙藤雄在八德案恐難再有“貢獻”,除非趙供出八德案還有其他大官收賄,或供出其他未浮上臺面的弊案,才有希望轉污點證人。
  未必要靠此搏輕判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於知慶則表示,貪污治罪條例已針對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訂有減輕或免除其刑的規定,趙藤雄未必要靠污點證人搏輕判;但如果趙又獲檢察官同意轉污點證人,就可依序減刑,等於是買了雙重保險。
  再爆料恐影響集團
  不過,也有法界人士認為,以遠雄集團目前經營的現況,趙藤雄若成為污點證人指控未曝光的大案及大人物,雖個人可能有辦法脫身,但對企業恐怕也會帶來不小的影響。
  近年較為著名的污點證人案例除了力麒的郭銓慶外,另包括揭發林益世貪瀆案的地勇負責人陳啟祥、女友程彩梅,2人被控行賄罪,最後獲緩起訴確定。此外,扁案中“總統府”前出納陳鎮慧轉污點證人獲判免刑,“高院”法官收賄案中,何智輝密友謝燕貞轉為污點證人獲緩刑宣告。
  責任編輯:林靖東  (原標題:沒供出貪瀆大咖 趙藤雄難當污點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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