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記者 凌越
  通訊員 楊美滿 陳澎
  昨日上午9時50分,以李氏兄弟為首的“增城第一黑幫”24名被告人,戴著手銬步入海珠區法院第一法庭。這時,旁聽席傳來了陣陣啜泣聲,不少年長的家屬一看到身著囚服的兒女,再也控制不住情緒……
  這是海珠區法院對被告人李錄林等24人涉黑團夥案件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的第一天,到場旁聽的80多名家屬坐滿了旁聽席,預計庭審將持續7天。
  “大佬”橫行增城20多年
  今年47歲的李錄林,是“增城第一黑幫”的“大佬”,也是該案的主犯,綽號“錄爺”、“阿錄”、“錄哥”、 “大雞錄”,文化程度小學。
  公訴機關指控,李錄林於1990年起,糾集被告人黃國雙等社會閑散人員,在增城永和鎮、新塘鎮等地,從事開設賭場、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初步形成以他為首的社會黑惡勢力。1993年,李錄林、黃國雙因在新塘鎮聚眾鬥毆被勞動教養。2000年,李錄林、鐘志超開始涉足當地工程建設行業,並因在廣惠高速公路工地聚眾爭搶工地,以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2005年起,隨著永和鎮、新塘鎮等地的經濟逐步發展,李錄林為壯大實力,插手當地的房地產建設項目,先後糾集當地的社會閑散人員,並形成以李錄林為組織、領導者,以羅軍良等7人為骨幹,以羅樹全等16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檢方透露,該組織成員又先後設立廣東景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廣州市長實預拌混凝土有限公司、廣州致暉預拌混凝土有限公司、廣州市增城暉洋土石方工程隊、廣州市荔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廣州市鴻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廣州市增城都鵬陶瓷經營部等7家企業做合法外衣,具有相當的經濟實力。
  據介紹,該案涉案卷宗50多本,涉案的證據材料40多萬字,公訴方移送的扣押被告人李錄林、廣州峰光摩托車有限公司等名下房產十幾套,凍結被告人李錄林、羅軍良、廣州峰光摩托車有限公司等11個銀行賬戶資金2000多萬元。
  暴力壟斷原材料供銷權
  公訴機關認為,該組織形成以來,為排除競爭對手,非法控制、壟斷增城永和鎮、新塘鎮等地的多個房地產建設項目的建築原材料供銷權和建築工程承建權。更為囂張的是,該組織還多次指使組織成員持槍、鐵水管、管制刀具等作案工具,採取圍攻、哄鬧、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以阻礙工程施工進度為要挾,逼迫房地產開發商、承建商接受該組織以上述企業名義提供劣質建築原材料、承攬工程建設項目,從而達到非法斂財的目的。
  為了攫取更大利益,該組織掩飾非法所得,還涉足娛樂行業、房地產開發行業,先後投資、參股廣州市增城唐會俱樂部、廣州增城新塘凱旋門大酒店有限公司、增城市台碩實業有限公司、廣州峰光摩托車有限公司、廣州市誠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企業。此外,該組織成員還多次在當地開設賭場、聚眾鬥毆、故意毀壞財物。
  庭審時,檢方稱該組織以暴力、脅迫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妨害公務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歹、欺行霸市、殘害群眾,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該組織還通過實施上述違法犯罪活動,非法控制、壟斷增城永和鎮、新塘鎮等地房地產建設項目的建築原材料供銷權和建築工程承建權,牟取暴利,嚴重影響當地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
  庭審現場
  “大佬”只承認一罪
  在昨日的庭審現場,公訴方用了將近半小時才讀完厚厚的起訴書,主犯李錄林被控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開設賭場罪等。
  而李錄林只承認犯開設賭場罪。對於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指控,李錄林稱:“完全沒有這回事,很少和其他同案人有往來,只是認識,”李錄林辯稱,他並沒有組織、領導同案人參與活動或違法犯罪的事情,也沒有和同案人組建過公司。
  凌越、楊美滿、陳澎  (原標題:增城第一黑幫齊刷刷聽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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