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昨天發表《2013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全面闡述中國人權事業在各方面取得的成就。白皮書說,2013年,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徵程上,中國人權事業又取得了新進展,正在向更好更高的目標邁進。
  9方面介紹中國人權
  白皮書全文約2.1萬字,以大量數據和事實從9個方面介紹了中國人權事業取得的成就,包括:發展權利、社會保障權利、民主權利、言論自由權利、人身權利、少數民族權利、殘疾人權利、環境權利、人權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白皮書說,2013年,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堅持從本國國情和實際出發,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面深化改革,推動經濟社會文化各項事業的發展。
  列舉人權事業進步
  白皮書列舉了中國人權事業在若干方面取得的進步,包括:人民生活水平穩步提高,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得到更好的保障;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社會保障體系初步形成,城鄉居民特別是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更有保障,生活更有尊嚴;民主法制建設進一步加強,首次實現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全國人大代表;加強對權力的約束,嚴懲貪污腐敗,建設廉潔政治邁出重要步伐。
  白皮書還指出,2013年,中國協商民主制度化持續推進,基層直接民主健康發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取得新進展,權力運行更加規範,政務信息更加公開,公眾言論自由的權利得到保障;廢止勞動教養制度,多措並舉防範冤假錯案,遏制刑訊逼供,保障食品藥品安全,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國家對少數民族繼續實施傾斜性政策,少數民族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項權利;殘疾人事業發展進入新階段,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條件進一步改善。
  白皮書說,在人權問題上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取得的進步有目共睹,任何一個客觀理性的觀察者,都會得出公正的結論。同時,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還比較突出。在中國,實現更高水平的人權保障,仍需做出更大的努力。
  綜合新華社京華時報記者潘珊菊報道
  1發展權利
  發展成果更多惠及全體人民
  2013年,中國經濟運行穩中向好,發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體人民,人民生活水平持續提高。
  2013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保持了7.7%的較快增長。全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8896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9.3%;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0%;居民消費價格漲幅保持在2.6%的低水平。
  2013年中國糧食產量達到60193.5萬噸;民用汽車保有量達到13741萬輛;固定電話用戶26699萬戶,移動電話用戶新增11696萬戶,達到122911萬戶。
  在住房方面,中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不斷推進。2013年,中央財政下達2003億元補助資金,支持各地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地級以上城市均制定了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保障的條件、程序和輪候規則,住房保障制度由僅覆蓋城鎮戶籍家庭擴展到覆蓋全部常住人口。
  2言論自由權利
  互聯網成表達意見重要渠道
  中國政府致力於促進和保護本國人民的言論自由,互聯網成為公民表達意見和發表言論的重要渠道之一。
  截至2013年底,中國網民規模達6.18億,互聯網普及率為45.8%;域名總數為1844萬個,網站總數為320萬個,網頁數量為1500億個;論壇/bbs的用戶數量為1.2億人,博客和個人空間用戶數量為4.37億人,社交網站用戶數量為2.78億人。
  互聯網的普及和完善,極大地擴展了言論自由空間。公眾可以通過網絡論壇、網絡新聞、博客/個人空間、社交網站、網絡文學、網絡視頻、微博、即時通信等多種互聯網平臺發表言論。每時每刻都有海量言論被網民發表出來。據統計,中國網民每天發佈和轉發微博信息達2.5億條,每天發送微信等即時通信工具信息超過200億條。
  3少數民族權利
  民族地區發展投入繼續加大
  國家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投入力度繼續加大,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取得顯著成效。
  少數民族經濟社會權利得到充分保障。2013年,在均衡性轉移支付向民族地區傾斜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安排民族地區轉移支付464億元,比2012年增長10.5%。國家對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五個自治區和貴州、雲南、青海三個少數民族人口較多省份的扶貧投入大幅提高,中央財政扶貧資金投入166.05億元,資金總量比2012年增加了16.8%。
  2013年,西藏自治區生產總值達807.67億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8510億元。西藏農牧民人均居住面積為30.51平方米,城鎮居民人均居住面積為42.81平方米。
  4人身權利
  去年宣告825名被告人無罪
  2013年我國完善冤假錯案防止、糾正機制,多措並舉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羈押人的人身權利。
  白皮書說,2013年,公安部深化錯案預防制度機制建設,加強對執法辦案全方位、全過程、即時性監督,從源頭上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最高人民檢察院健全檢察環節錯案發現、糾正、防範和責任追究機制;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
  2013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關於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意見》,堅持疑罪從無原則,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全年各級法院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無罪,並對在申訴中發現的冤假錯案,依法予以再審改判。
  5環境權利
  已建612個PM2.5監測點
  繼去年發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人權保障後,白皮書再次將環境權利專門設立一個章節進行闡述。
  白皮書指出,國家環境保護部與31個省(區、市)簽訂了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推進環保重點城市和環保模範城市PM2.5監測點建設。2013年啟動中部地區發展戰略環境影響評估。對重點控制區火電、鋼鐵、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業以及燃煤鍋爐項目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在第一批74個城市496個監測點位實時發佈細顆粒物(PM2.5)等6項污染物監測數據的同時,完成第二批116個城市開展細顆粒物(PM2.5)等污染物監測點位的建設任務,並開始實時發佈監測數據。  (原標題:公民意見表達互聯網成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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